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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1〕30号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21-11-30 0
 

  为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责任,精准做好我市输入性疫情防控工作,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扩散,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渠道发布的呼伦贝尔市、通辽市等地相关病例信息,如有时空轨迹重叠或近期有呼伦贝尔市、通辽市、重点口岸等地区旅居史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嘎查村)、单位报告,并配合属地落实相应隔离管控措施。
  二、对11月13日以来,有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行程史往返我市的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在集中隔离期的第1、4、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对11月13日以来有呼伦贝尔市其他地区行程史和对11月24日以来有通辽市行程史往返我市的人员,须提供返回我市后在当地检测的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法提供当地检测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第一时间进行集中隔离并在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四、对经策克、甘其毛都、二连浩特、满都拉、珠恩嘎达布其、额布都格等口岸往返我市的人员,一律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法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第一时间进行集中隔离并在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五、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往返我市人员,仍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2021〕27号通告执行。
  六、广大市民要做到“非必要不离鄂”“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前往陆路边境地区”“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区”。因工作等原因确需离开鄂尔多斯市,返回后向工作单位和社区主动报备行程,排除重点涉疫地区及重点时空轨迹暴露风险,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

附件:市及各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                  

市及各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

 

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8589905、8322809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77—8588120
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7—3896569
东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3149116、8336667
康巴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8594007
达拉特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2266133
准格尔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4893095
伊金霍洛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8691824
乌审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7582077
杭锦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6621071
鄂托克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6212684
鄂托克前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7621210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