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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1〕29号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21-11-26 0

11月25日,上海市、浙江省杭州市、江苏省徐州市先后通报了新增本土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相关情况,上海市已将3处小区列为中风险地区。当前,冬季气温低下,病毒更加活跃,通过“人、物、环境”等方式传播的风险更高,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严防疫情输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渠道发布的上海市、浙江省杭州市、江苏省徐州市的相关病例信息,如有时空轨迹重叠或近期有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三林镇及青浦区赵巷镇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嘎查村)、单位报告,并配合属地落实相应隔离管控措施。

二、各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立即组织社会管控组和社区(嘎查村)网格员对11月11日以来有上海市、苏州市、杭州市、徐州市旅居史的往返鄂尔多斯市人员进行排查。排查出的相关人员要严格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2021〕27号通告要求,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法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第一时间进行集中隔离并在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三、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继续坚持“非必要不外出”,特别是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发现病例地区。继续保持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四、谨慎从疫情较为严重的国家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购买商品。确有需要购买的,在接收快递后要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2021〕28号通告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毒措施。

五、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举措。请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且满6个月的市民尽快到所属旗区的疫苗接种点接种加强针。市旗(区)两级教体和卫健部门要积极组织3-11岁适龄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六、涉及其他人员的管控措施仍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7号通告执行。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1月26日


鄂尔多斯市及各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

 

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589905、8322809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477—8588120


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7—3896569


东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3149116、8336667


康巴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594007


达拉特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2266133


准格尔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4893095


伊金霍洛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691824


乌审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7582077


杭锦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6621071


鄂托克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6212684


鄂托克前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762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