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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1〕31号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21-12-12 0


当前国际疫情仍处于高位流行,国内多省区持续通报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加之“两节”将近,人员流动逐渐频繁,增加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为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责任,精准做好我市输入性疫情防控工作,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扩散,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浙江省宁波市、杭州市、绍兴市以及其他有本土确诊病例地区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如有时空轨迹重叠或近期有疫情发生地市旅居史来返鄂尔多斯市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社区(嘎查村)、单位(含住宿酒店)报告,并配合属地落实相应隔离管控措施。

二、即日起,各旗区要立即开展对11月22日以来有浙江省宁波市旅居史、12月1日以来有浙江省绍兴市、12月3日以来有浙江省杭州市旅居史以及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或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市旅居史来返鄂尔多斯市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同时,继续加大对呼伦贝尔市、哈尔滨市、重点陆路口岸往返我市的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对排查出的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2021〕30号通告要求进行管控。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往返我市人员,仍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2021〕27号通告执行。

三、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鄂”“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前往陆路边境地区”“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区”,确有需要外出时,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回鄂尔多斯市后向工作单位主动报备行程,排除重点涉疫地区及重点时空轨迹暴露风险,做一次核酸检测。

四、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举措。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包括3-11岁无接种禁忌症儿童、60岁以上无接种禁忌症的老年人,请尽早主动完成新冠病毒疫苗的全程接种,共筑免疫屏障。已完成疫苗接种6个月以上的人群,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

附件:市及各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