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是近年来一个备受关注的新概念,然而对于什么是“互联网+”,互联网是一种工具还是思维以及互联网对法律特别是法律服务行业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等问题,却众说纷纭。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在2016年9月28日下午于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14楼会议室成功举办了主题为“互联网+时代法律变革”的仲裁员沙龙,主讲嘉宾为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法学博士、广东康浩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崔志伟,主持人为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雷建威。
15时整,主持人雷建威律师宣布沙龙开始,以互联网对法律行业的冲击引入主题。
崔博士先介绍了互联网的出现、发展以及“互联网+”概念的提出。特别提到了互联网出现的1991年的全球化进程、2005年以后互联网的发达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以及2015年7月国务院正式提出“互联网+”的概念,并将其上升到和一带一路并行的国家战略高度。随后他以格力和小米之间“双输”的打赌以及企业利用互联网实现双赢的事实作对比,并以十年间全球排名top10公司从以汽车、石油、能源、金融为主到以互联网公司为主的变化为例,强调了互联网对行业的冲击和改变。崔博士认为,互联网本质是连接,通过资源的连接实现资源的共享。
互联网的冲击也影响到法律服务行业,特别是传统的律师服务行业。崔博士认为,互联网不仅仅是一个工具,而是一个连接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的新桥梁,在互联网的冲击和引导下,法律人的思维应当实现从执业到事业、从行业到产业的转变。线上法律服务在未来大有可为。但另一方面,对于法律服务产业的理解不应仅限于传统的律师行业,而是法律教育、媒体、金融、人工智能、计算机技术、中介、社交等一系列行业的总和。
崔博士在演讲中提到了互联网对争议解决方式的改变,特别强调了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在网络仲裁方面的实践。
尽管互联网的发展给法律人的执业思维、方式带来了极大的改变,但崔博士认为,法律人的价值不能被互联网取代,尽管科技可以助力法律,但法律人最为核心的公平、正义以及人文精神不会因为科技的发展而消失。
最后崔博士总结道:在互联网+时代冲击下,法律服务行业正处于十字路口,在20年内互联网对该行业所产生的冲击不亚于过去200年里所带来的改变。
雷律师作了总结,指出互联网给法律人既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机遇,在机会和挑战并存的情况下,这是一个法律人特别是年轻法律人大有可为的新天地。
在沙龙的最后,崔博士还与在场的听众进行了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