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于中国仲裁界而言,是一个新的起跑线。在仲裁法实施20周年的纪念活动余温中,仲裁界开始筹谋新的工作重点与方向。
6月23-24日,在国务院法制办的主持下,2016年全国仲裁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仲裁机构的廉政建设与“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以下简称“两化”)是本次座谈会的主题。显然,“初初长成”的中国仲裁,已经开始了内在品性的积极完善与规模效益的持续增长的内外兼修的新征程。
据国务院法制办的统计,2015年,全国244家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136924件,比2014年增加23264件,增长率为20%;案件标的总额4112亿元,比2014年增加1456亿元,增长率为55%。全国仲裁已连续20年实现了收案数量和标的额的增长,年均增长率高达30%多。
除了仲裁自身优势与仲裁界努力的持续发力以外,自2014年初以来国务院法制办确立的“两化”发展战略,为仲裁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以深圳仲裁委员会为例,其在医患纠纷解决方面的出色表现,已使得近两年医患双方选择仲裁方式的数量已超过中级法院。据深圳仲裁委员会主任宋魏生介绍,深圳医患纠纷仲裁院成立于2010年10月,共聘56名医疗专家为仲裁员,五年来办案342宗,支持赔偿额8854万元,平均办案期限一个月。
“医疗机构与患方自行协商解决的纠纷,事后反悔的较多。通过仲裁这种第三方平台解决纠纷,当事人的信任心理大大增强。加之三人仲裁庭的组成中,通常不会少于两名医学专家,对于一般的医疗过错,专家均可做出明确的判断,减少了鉴定环节,比法院诉讼简便快捷,大大提高了为当事人服务的效率。”
深圳仲裁委员会只是诸多实施“两化”战略促成自身进一步发展的一个缩影。根据国务院法制办的统计数据,2015年19家试点单位共受理案件41356件,比2014年增加5997件,增长率为17%;案件总标的额769亿元,比2014年增加307亿元,增长率为66.7%。
“两化战略和少敲锤子多解扣子的理念,既是仲裁发展总战略,也是社会仲裁服务供给侧改革,是创新现代纠纷解决方式的重要举措,对克服仲裁三个短板具有根本意义。”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卢云华说。
仲裁收案量与标的额的持续增长,无疑是仲裁界获得发展的主要指标。但卢云华所不断提醒的:规模效益不应仅仅是仲裁界在新时期的目标。
尤其是结合当下反腐斗争的背景,“希望我们的仲裁机构能够经受得住政治考验。”卢云华说。
近年来,关于仲裁公信力的话题日益在仲裁界受到重视,而仲裁的“廉洁性”无疑是保障公信力的基石。
“加强仲裁廉政建设,仲裁委员会是责任主体,同时也负有监督责任。”厦门仲裁委员会主任汪兴裕说。尤其是当前部分仲裁机构正改制为自收自支的企业化管理的法律服务机构,“更要把握好仲裁工作的性质和方向,要坚持仲裁工作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组织的性质。”
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翟国良认为,仲裁中在监督上就存在薄弱环节。翟国良认为,仲裁庭独立办案是仲裁得天独厚的制度优劣势,仲裁委对仲裁案件的管理多集中在事后、事前,事中的预防监督手段较少。一旦组庭完成,仲裁庭自行运转直至裁决作出,机构才能按程序签发。如有不同意见,没有大量证据,也要尊重仲裁庭意见,中间出现仲裁员与当事人做交易、寻租行为基本无法察觉、无法制止。同样当事人对“不公正”的裁决果,也只有在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才能行使司法救济的权利,这也属于事后监督,过程中只能靠仲裁员个人操守。
福州仲裁委员会主任薛海玲认为,应构建仲裁案件流程管理机制、案件质量效率评估和评查机制,有效建立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与当事人之间预防腐败的“隔离带”。
“对发现仲裁员和仲裁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现象'零容忍',坚决惩处,根据严重程度不同,该通报的通报,该解聘的解聘,该除名的除名,对于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该移送的坚决移送,全力维护仲裁公正廉洁的形象。”薛海玲说。
此外,仲裁界紧随“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例如,去年9月24日,中国互联网仲裁联盟在广州成立。仲裁从线下转向线上的趋势可见一斑。同时,为了解决网上仲裁涉及的电子证据难题,深圳仲裁委还尝试打造了“网上仲裁+电子证据固化”服务平台,共同为深圳乃至全球用户提供绿色、效率、安全、开放的网上仲裁及证据固化存储等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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