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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2022〕23号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22-10-05 0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2022〕23号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决定:将东胜区铜川镇辖区范围内的内蒙古欧上家具智造有限公司厂区(添漫梁村欧上家具城)划定为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封控措施。除上述高风险区外,其它区域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5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关于发布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IV级响应的通告

〔2022〕24号


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10月5日起,全区启动新冠肺炎疫情IV级响应,现将响应期间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响应级别及起始时间

响应级别:IV级。

2022年10月5日起进入响应期,终止响应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确定。

二、管控措施

(一)全区范围内暂停举办大型展销会、宴会、庆典、招聘会等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KTV、棋牌室、网吧、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健身房、洗浴场所、夜市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文娱场所以及景区景点暂停营业,暂停培训机构线下服务。

(二)全区所有重点场所、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应严格执行疫情应急处置和防控要求,防止人员聚集,严格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做好环境消毒工作。对进入公共场所人员严格落实场所码“凡进必扫、凡扫必验”要求,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证明。各产业园区、镇街道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各类公共场所的监督力度,对落实不到位、执行不严格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不按规定落实“场所码”扫码要求,隐瞒行程、旅居史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各类药店、诊所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对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做好登记,实现人员可追溯,所有未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允许接诊发热病人。

(四)严格控制人员流动,非必要不离开东胜,不返东胜,减少跨区域跨旗区出行,非必要不前往不途经疫情发生地。确需进入我区人员要提前关注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最新防控要求,并严格执行相关管控措施;确需离开的须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

三、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凡与确诊病例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申报登记,积极配合属地做好隔离观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前往附近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就医途中尽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二)各产业园区、镇街道和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重点人员排查和管控,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对可疑病例,特别是发热患者要详细询问旅居史及接触史,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严格按程序处置,确保不失管任何一个可疑患者。

(三)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传谣、不信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不扎堆,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和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活动,切实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