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精准做好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现将我市防控政策调整如下:
一、继续加强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我市人员管控。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来返我市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在集中隔离期的第1、4、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由辖区内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地级以上市(地、州、盟)来返我市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从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我市人员不再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健康码和行程码无异常,体温检测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三、按防控要求无法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在第一入市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并在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1月12日
鄂尔多斯市及各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
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589905、8322809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477—8588120
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7—3896569
东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3149116、8336667
康巴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594007
达拉特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2266133
准格尔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4893095
伊金霍洛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691824
乌审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7582077
杭锦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6621071
鄂托克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6212684
鄂托克前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762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