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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1号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22-01-06 0

 

近期,浙江省、河南省先后通报发生本土疫情。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近期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1年12月18日(含)以来有浙江省宁波市以及河南省郑州市、洛阳市、许昌市旅居史的人员,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嘎查村)或单位、宾馆(酒店)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各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坚决杜绝麻痹大意、松劲懈怠的思想,时刻关注全国疫情动态,及时组织排查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相关地区的来(返)鄂尔多斯市人员,并第一时间落实核酸检测和相应管控措施,确保应检尽检。

三、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信息动态,合理安排出行,“两节”期间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有确诊病例相关地区。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正规医院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持续关注自己的健康码和行程卡,一旦发现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嘎查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四、广大市民要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尽快到辖区疫苗接种点接种疫苗。特别是各旗区要加大组织、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3-11岁和60岁以上老年人、重点人群加强针接种率,早接种、早保护,建立起群体免疫屏障。

“两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仍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2021〕第32号、第33号通告执行。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月5日



鄂尔多斯市及各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
 
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589905、8322809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477—8588120

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7—3896569

东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3149116、8336667

康巴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594007

达拉特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2266133

准格尔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4893095

伊金霍洛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691824

乌审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7582077

杭锦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6621071

鄂托克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6212684

鄂托克前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762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