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日,市纪检监察委员会派驻鄂尔多斯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陈春晓、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委监察组副组长刘宇莅临我委调研工作,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座谈会。
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代理主任董敏、换届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组长高庆代表仲裁委全体员工对陈春晓组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陪同参观了仲裁委办公场所。
座谈会上,董敏主任向陈春晓组长一行介绍了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从2002年成立以来的发展运行模式、仲裁业务成绩、基础设施建设、智慧仲裁、人员配备、收支情况、存在问题及未来工作展望等方面的情况。他提出,要接受市司法局领导,利用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宣传仲裁;要严格区分仲裁业务和事务工作;要加强案件管理,打造业务素质过硬的仲裁队伍,案件精品化,让每个仲裁当事人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强涉府案件的沟通,加强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普及力度;要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统一同类型案件的裁判尺度;要主动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监督。
高庆主任介绍了换届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工作开展、党建工作开展、审计整改方向、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发展口岸仲裁业务等方面的情况。他提出,要加强党对仲裁工作的全面领导,狠抓党建工作,加强监管监督,在仲裁委设立纪检监察室,遵循“办案不监督、监督不办案”的原则,既要有效监督,还要保护仲裁员队伍。
陈春晓组长认为,大家在座谈中提出的发展对策和建议有质量、有见地,使他进一步的了解了仲裁,并对我委仲裁工作成绩及工作精神面貌给予了高度肯定。他强调,第一,党领导一切,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纪检工作要狠抓政治、党风廉政方面的领导,但不会干涉仲裁业务办理。第二,要加强党建工作,通过纪检促进仲裁工作。自仲裁委转隶市司法局以来,纪检监委一直非常重视仲裁工作,下一步纪检和仲裁有机结合,对意识形态工作常抓不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治未病”,及时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确保仲裁事业健康发展。第三,仲裁委要指定一套既符合事业单位规定,又遵循仲裁市场法律规律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