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仲裁界新的发展目标于今日确立:向年收案量100万件的目标挺进。这一目标由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卢云华于今日在重庆召开的2016年全国仲裁工作年会上提出。
2015年,全国244家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136924件。从13万余件到百万件,这一目标的实现显然并不容易。不过,结合中国仲裁业的高速发展史来看,似乎并不难。
据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司长赵振华介绍,20年来,全国先后成立244家仲裁机构,年收案由仲裁法实施第二年100多家仲裁机构年受理案件1000余件,发展到2015年受理案件13.7万件,是过去的130多倍,并连续20年保持了收案数量和标的额增长,年均增长率高达30%多。
仲裁“显现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妥善解决社会纠纷的强大功能,赢得了越来越广泛的社会认可”,赵振华说。
仲裁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出了“积极作用”,已成社会共识。但对于仲裁界而言,这还远远不够。早在仲裁法实施10周年之际,即2005年,国务院法制办就提出仲裁业二次创业的目标是,努力把“积极作用”提升为“重要作用”。
如何理解“重要作用”?卢云华在今天的会议上解释道:“从仲裁在社会纠纷解决的份额上来看,至少要‘三分天下有其一’吧。”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5985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951.1万件。显然,仲裁目前在社会纠纷解决中所占据的份额,与“三分天下有其一”尚有不小的差距。
赵振华坦言,仲裁处理案件的种类和范围仍主要集中于普通的商事案件,解决纠纷的方式、手段还比较单一,化解矛盾的能力明显不足,仲裁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作用的发挥还远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为此,国务院法制办于2014年年初提出了仲裁受理案件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的发展思路(以下简称“两化”)。“两化”的提出和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据赵振华介绍,绝大多数仲裁机构的受案数量有了较大增加,仲裁的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他指出,“两化”是我国仲裁事业今后发展的方向,是引领我国仲裁事业发展的总战略,也是促进我国仲裁事业发展的总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