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参加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宣贯会
2013年6月20日,武汉仲裁委员会主办的“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宣贯会”在汉召开,湖北地区建筑行业管理部门及其协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以及中南片、华北片43家仲裁委员会的8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我委副主任兼秘书长高跃进和事业发展部部长赵超出席会议。
当前,在国内建筑市场使用14年的19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已经严重不适应市场的需求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经过4年的酝酿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将于7月1日起执行。
为此,武汉仲裁委员会组织召开了“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宣贯会”,为湖北地区的建筑行业管理部门、建筑企业及其行业从业人员以及来自华北、中南片区仲裁机构的代表培训讲解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宣贯会邀请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敬慧做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重点解读;邀请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作执行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管理新制度应注意的十二个操作问题的讲解。
2013版施工合同根据市场的需求,借鉴国际菲迪克合同(FIDIC)创设了八项合同管理新制度:
1、承发包的双方互为担保制度;
2、价格市场波动的情势变更调价制度;
3、逾期付款的违约双倍赔偿制度;
4、物权证书移交制度;
5、保修金返还的缺陷责任定期制度;
6、风险防范的工程系列保险制度;
7、索赔过期作废制度;
8、前置程序的争议过程评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