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下午,“一带一路核心区·仲裁国际接轨”座谈会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江苏商会会议室召开。钦州仲裁委员会(国际仲裁院)西北办常务副主任薛永江称,在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以及新疆丝绸之路经济核心区的建设机遇下,钦州仲裁委员会将会为中国“走出去”的企业保驾护航,也将为他们争取一个国际法律平台上的发言权。
钦州仲裁委员会是1996年12月26日正式挂牌成立,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核准登记和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而依法组建的以仲裁方式解决经济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的机构。目前,钦州仲裁委员会在新疆已经成功授牌8家商会,有意向与钦州仲裁委员会合作的商会有15家。其中,新疆兵团江苏商会是在2017年3月16日授牌的,也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第一个开庭地点,同时拥有2名首席仲裁员在商会中担任法律顾问,在新疆仅此一家。
吉尔吉斯斯坦中吉经贸合作促进会常务秘书长孙立称,此前钦州仲裁委员会和吉尔吉斯斯坦工商会国际仲裁法庭已经进行接洽双方就开展仲裁业务合作、互认仲裁结果达成共识。同时,钦州仲裁委员会与吉尔吉斯斯坦中吉经贸合作促进会和吉尔吉斯斯坦新疆企业社团联合会在比什凯克市正式签署了有关开展仲裁业务合作的战略协议。
孙立说,吉尔吉斯斯坦中吉经贸合作促进会和吉尔吉斯斯坦新疆企业社团联合会代表团于6月1日-5日对喀什进行了的访问。与喀什深圳工业园区的十几家加工企业和喀什一些运输、物流和外贸企业举行了座谈。
在国际仲裁接轨座谈会上,宜宾商会党支部书记、常务副会长高虹说,由于很多商户的法律意识薄弱,他们在扩大规模签订合同时,细节上不够完善,有些甚至只是做出一些约定,导致后期出现一些经济纠纷问题,造成损失。特别是在国外,商户对当地相关法律不熟悉,劳务合同里的内容不全,在某些情况下遭到驱逐出境时,就会造成血本无归的情况。
高虹说,国际仲裁是受国际公约的认可的,未来中国的企业、小商户就可以与当地企业约定到中国钦州仲裁委员会签订合同或协议,对于后期发展将会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
此次会议,进一步使中国钦州国际仲裁委员将“一带一路”倡议让中国“司法走出去”的战略目标落到了实处。不久以后,钦州国际仲裁委“吉尔吉斯斯坦办事处”和“吉尔吉斯斯坦开庭地点”将在吉尔吉斯斯坦正式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