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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研究院“新时期创新仲裁发展机制”专题研讨会综述
作者:  来源:法制网  添加时间:2017-05-17 0


随着自贸区“1+3+7”全新格局的开启及“河北雄安新区”国家战略的推出,我国的自贸试验区与新区建设已经横贯东西南北、联动各大区域,拉开了向全国纵深推进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大幕。仲裁作为国家治理与经济发展的重要制度支撑,如何在这一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新时期”创新发展机制,服务国家战略?仲裁研究院根据近期调研及接受咨询情况,联合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于4月23日在西柏坡共同举办了“新时期创新仲裁发展机制专题研讨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制协调司仲裁处处长石海、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赵树堂、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局级审判员高晓力等相关部门特邀嘉宾,以及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外交学院和北京理工大学等高校的特邀专家出席了研讨会。

研讨会分设“当前创新仲裁发展机制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与建议”、“雄安新区与自贸区仲裁创新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仲裁联盟、行业仲裁与仲裁事业发展之深度解读”,以及“CCTV首部仲裁行业纪录片拍摄座谈”四个主题展开了研讨座谈。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仲裁研究院常务理事孝磊,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秘书长兼副院长姜丽丽,和法制日报社经济部主任、仲裁研究院研究员万学忠分别主持研讨。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武汉、西安、大连、成都、厦门、青岛、哈尔滨、海南、上海、合肥、长沙、郑州、邢台、呼和浩特、沧州、乌海、遵义、廊坊等二十余家仲裁机构的领导和代表,及中国中央电视台(CCTV)首部仲裁行业纪录片团队的主创人员等,共7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就如下议题达成共识或建言献策。

(一)落实“完善仲裁制度,提升仲裁公信力”改革任务要见实效

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仲裁处处长石海发言指出,中央“深改组”下达了“研究提出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有关措施”的改革任务,要求国务院法制办提出落实措施。这是法制办今年关于仲裁领域的重要工作,正在积极进行全国调研、课题研究与多方沟通,迫切希望了解仲裁行业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与建议。他希望通过研讨的方式,与理论界、媒体界支持与关注仲裁事业的同仁一起集思广益,共同促进仲裁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西安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潘俊星就“当前创新仲裁发展机制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与建议”进行主题发言。他表示,当前仲裁发展进入了一个重要的历史节点,仲裁事业面临的三大问题:一是仲裁的发展方式,二是仲裁的发展路径,三是仲裁的运行机制。他提出,当前仲裁资源远远没有被“激活”,在社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中,还是以“诉讼”为中心,仲裁与其它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融合没有得到发展,无法真正激发、彰显社会自身的纠纷解决活力。当前仲裁还仅仅被视为一种事后的纠纷解决机制,没有建立起仲裁支撑的立体化的风险控制机制,没有真正面向市场去研发、去创新仲裁服务模式。仲裁行业与其它社会行业的融合、建立专业精准的仲裁服务体系将成为新的发展趋势,需要整合仲裁资源来应对,比如像现在出现的“仲裁联盟”,可能是一种值得认真思考并实践探索的发展路径。他提出,发展方式与路径之外,最核心最关键的还是仲裁发展机制的内在要素,体现为仲裁机构的内部管理机制,包括仲裁委员会的定性,以及仲裁收费管理方式、人财物的支配权限、内部激励机制、约束机制以及仲裁机构适应市场发展的能力等。这些问题导致当前仲裁事业面临的核心问题是机制不活、内生动力不足、生态环境脆弱。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国仲裁到了一个瓶颈期,亟需突破!他希望国务院法制办通过此次落实深改组任务之机,通过文件形式有所作为。只有真正解决长期制约仲裁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才能够抓住当前难得的历史机遇,在社会治理与全球治理中,展现中国仲裁的风采。

对潘主任的发言,来自厦门仲裁委的副主任兼秘书长张玉生进行了附议。他重点介绍了厦门仲裁委在完善自身发展机制过程中,当地政府、司法、立法等部门的理解与支持,以及厦仲建设自贸区仲裁中心、积极服务自贸区建设的成功经验。

合肥仲裁委秘书长徐芳提出了推进仲裁机构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建议;青岛仲裁委涉外处处长于光进则就如何在国务院法制办层面推行仲裁制度、引领中国特色的仲裁理论构建,以及整体协调仲裁与司法的关系方面提出了建议。其它仲裁机构领导也分别谈到了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方面遇到的困惑,以及对社会的仲裁需求不断增长、司法支持环境不断改善等方面的切身感受。

(二)仲裁机构改革创新应当依法进行,定位准确

万学忠作为研讨嘉宾提出:第一,当我们研讨创新仲裁发展机制时,要回顾历史总结经验,以仲裁法为标准厘清哪些是需要坚持的,哪些是需要扬弃的。符合仲裁法立法精神的,就要坚持;不符合仲裁法立法精神的,就要扬弃。仲裁法规定了仲裁机构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但20年的发展现实是,仲裁机构多数在行政机关领导下,仲裁机构的人员被作为公务员管理或者参公管理。本轮关于仲裁机构发展方向的顶层设计,最大的任务应该是解决仲裁机构与行政机关的隔离问题。第二,仲裁法规定要成立中国仲裁协会。早日成立协会,有助于解决仲裁行政化问题,有助于推动仲裁机构的规范化建设。规范化建设有助于提升行业公信力。第三,目前,各仲裁机构发展很不平衡。因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各机构对仲裁机制体制改革认识不一致,分歧很大。我认为完善仲裁制度提升公信力,应该有国际视野,立足于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服务于自贸区改革。不能迁就落后的仲裁理念,不能迁就行政化的仲裁体制机制。

姜丽丽就大家关注的仲裁机构的定性与改革问题做了回应。她提出,仲裁研究院在《民法总则》制定过程中,一直在关注并跟进仲裁委员会这类主体的法人定位问题,并提供了立法建议,但最终还是因为各种原因仲裁机构并未被作为专门的一类法人主体被列入既有的法人分类中。在《仲裁法》仅仅规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并未对其法人性质专门规定的情况下,寻求仲裁机构法人定位的法律依据,首先应回归作为民商事“母法”的《民法总则》。而从目前《民法总则》的规定,以及相关立法专家的解释看,仲裁机构只能归类于“非营利法人”大类,进一步探究,立法应当是倾向于将仲裁机构归属于非营利法人中的“社会服务机构”。这一定位应当是相关部门出台政策文件,以及仲裁机构在进行改革时的重要参考和界限。

(三)最高人民法院长期坚持支持仲裁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展

“雄安新区”的推出,引发了新一轮创新改革的热潮,仲裁如何借此平台创新发展?赵树堂副主任指出,雄安新区建设的主题是创新,其发展需要处理好改革创新与法治的关系,发挥好法治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这为我们仲裁事业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机遇。雄安新区现在是起步阶段,首先面临的是规划建设,仲裁在城市建设、金融、项目引进、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方面可积极参与服务,以发挥更大更好作用。孝磊主任表示,“雄安新区”是一个重要历史机遇,是一个创新发展示范区,如何在仲裁发展中落实中央精神和习总书记的指示,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打造扩大开放新高地和对外合作新平台,需要法制办和最高院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广大仲裁同仁、各界专家群策群力。他认为,这个机遇是继自贸区后,仲裁可能往前推进发展一大步的契机。

高晓力法官表示,支持仲裁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不断完善是最高人民法院长期坚持的态度。仲裁创新发展的“红线”,是要符合仲裁法和当事人约定的仲裁规则,这也是司法审查的核心要点。仲裁创新发展的关键在于要研究如何提高仲裁效力和保障仲裁的质量。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第9条规定,她谈到,“三个特定”并不简单等同于临时仲裁,《意见》的出台是最高人民法院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国家大局的表现,是基于自贸区制度创新、先行先试的职能定位,同时也是为了满足自贸区企业多元纠纷解决的需求,为东道国和投资者之间投资领域纠纷解决奠定基础,满足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当事人争端解决的要求。她认为,“三个特定”将督促仲裁机构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仲裁机构案件质量。最后,她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于今年对仲裁司法审查的归口管理及程序统一问题作出相关解释。

(四)自贸区与“新区”或可为仲裁创新提供试点,行业仲裁前景看好

武汉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李登华结合武仲拟在湖北自贸区设立仲裁中心的相关工作提出了建议,包括能否尝试在自贸区范围内统一仲裁规则,统一推荐仲裁员名册,以及在雄安新区和自贸区进行仲裁机制体制改革的试点等。

中国贸仲/中国海仲天津分会秘书长解常晴女士围绕以临时仲裁为契机的仲裁创新发展道路分享了她三方面建议:1.构建有中国特色的临时仲裁发展道路,即机构仲裁和临时仲裁高度融合+仲裁机构在临时仲裁发展中发挥主导或积极作用。2.以发展临时仲裁为契机,通过与各行业更紧密的合作,谋求仲裁在各行业争议解决领域发挥更重要的作用。3.以发展临时仲裁为契机,通过仲裁机构在主管机关主导下或自发进行整合或合作,实现在一定区域内或行业内(推荐)临时仲裁规则的趋同和资源公用。

大连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夏翠萍就仲裁联盟和行业仲裁问题发表观点认为:通过仲裁联盟整合仲裁资源可能是我们中国仲裁提升国际地位、提高服务能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大连仲裁委非常重视行业纠纷解决的需求,先后在七个专门行业进行了仲裁试点,建立了室内装饰装修仲裁中心、保险仲裁中心、证券期货仲裁中心、行业仲裁中心、现货仲裁中心、建设仲裁中心和中小企业仲裁中心这七个仲裁中心,均设立在行业协会内部;另外还在商会中设立了仲裁调解室。她表示,这几年行业仲裁中心和商会仲裁调解室的运行整体效果非常好,行业仲裁是我国行业治理的发展方向。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吴爱民认为,雄安新区和自贸区仲裁要创新发展,关键还在于理顺仲裁机构管理机制,在这一点上,可以考虑通过地方立法支持的形式予以解决。他提出,仲裁监督应当通过协会方式进行,在中国仲裁协会未能成立的情况下,各地可以考虑先通过自治联盟或地方协会的形式对仲裁工作进行规范。长沙仲裁委员会秘书长邓鹏则分析了在自贸区尚未覆盖地区仲裁机构如何利用此契机完善仲裁制度的问题。成都仲裁委员会梅永红部长、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赵海蓉副秘书长、海南仲裁委员会刘志民及中国贸仲的粟撒等也分别谈了各自在自贸区探索仲裁创新发展,以及对行业仲裁、仲裁联盟等新问题的理解与建议。来自 上海仲裁委员会的朱建中部长重点介绍了上仲在自贸区金融仲裁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

专家发言环节,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毅从“大国治理与仲裁发展”角度与大家分享了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新区”可能为仲裁发展带来的空间与思路;仲裁研究院副研究员薛童对最高院“三个特定”规则在实践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问题,以及临时仲裁的放开对机构仲裁可能带来的体制改革的影响与“冲击”效应进行了分析。潘皞宇研究员则从如何发展行业仲裁,以及我国民商不分的实体法体系如何支撑商事仲裁的发展等深层次问题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与建议(编注:专家发言将另行特约发稿)。

(五)央视大型仲裁行业纪录片将打造世界仲裁的中国名片

本次研讨会专设央视大型仲裁行业纪录片主创人员座谈环节,在万学忠主持下,纪录片总导演罗梓建和撰稿严枝俏女士代表主创团队与仲裁界人士对纪录片的立项情况、创作意图和创作要求做了交流。罗梓建表示,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仲裁经历了近20多年的蓬勃发展,为化解社会矛盾、优化社会治理,为中国经济发展和国家战略保驾护航,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但社会各界对仲裁认知不足,仲裁人声音太弱太散,至今没有任何针对仲裁行业的整体专题片,是一个重大缺憾,也是一个重要契机——这让纪录片的立项格外具有历史意义和时代价值,正是出于对这一高度的认识,大家特别有责任感要把这部仲裁题材的纪录片做好做精,讲好中国仲裁故事,向世界传递中国仲裁声音!严枝俏表示,央视纪录片频道正是为了加强中国与世界各国与社会各界更友好、更信任地沟通而设立。因为纪录片是国际通行的语言,其真实中立、客观好看的叙事方式更能够引起受众的认可,为各界所接受,拍摄仲裁纪录片就是要真实、客观的讲好中国仲裁的感人故事,助力中国仲裁走向世界。

潘俊星、李登华、吴爱民、孝磊、刘志民、夏翠萍、粟撒等分别对该纪录片拍摄事宜进行了积极反馈。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这是仲裁界多年来激动人心的一件大事,大家一定要群策群力,提供各方面支持,通过央视纪录片平台展示出中国仲裁的公信力、影响力与魅力。石海处长表示,央视能够支持仲裁发展是件大好事,但拍摄过程中要注意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要注意细节,有大格局,并要“接地气”,要让观众看到——世界离不开仲裁、中国离不开仲裁,展示出仲裁的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