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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仲裁委德和衡仲裁调解室揭牌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13-05-02 0

揭牌仪式现场

大河网讯(记者 赵檬)4月19日,律师参与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研讨会、郑州仲裁委德和衡仲裁调解室揭牌仪式在省高级法院培训中心举行。研讨会上,德和衡(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大家讲解了仲裁调解在现实案件中的作用以及意义。

北京德和衡(郑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杨富兰表示:“在损害发生后,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当事人一般并不能以法律规定为基础确定一个比较合理的赔偿数额。因此在调解中,如果被侵权人提出的赔偿数额过低,则其利益得不到充分的保障;如果提出的赔偿数额过高,远远高于法律的规定,那么侵权人也不易接受。由于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赔偿数额,兼顾法律规定与当事人的预期,做到有理、有据、有节,这样可使对方当事人更易接受。”

仲裁调解,是指在仲裁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庭的主持下,经过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协议,经仲裁庭认可后,终结仲裁程序,解决经济纠纷的活动。研讨会上,郑州仲裁委副主任梁立群为大家解释了仲裁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意义。梁副主任说:“在仲裁程序里进行调解,当事人无须缴纳在单独的调解程序必须缴纳的“调解费”;如果调解成功,后来的仲裁程序就不必继续进行,仲裁庭可以依据调解协议书的内容作出裁决书结案,当事人也可以申请撤案;如果调解不成功,则已经开始的仲裁程序可以迅速地继续进行,其最大限度发挥当事人解决争议的主动性以及维持争议方的商业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