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5万元;
4.采购内容及参数:培训地点拟定于东胜区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开展为期一天的线上线下同步培训,约200人左右参加。
二、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18:00;
四、提交相应文件时间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请于2024年11月1日18:00;
2.提交方式:响应文件纸质版提交至鄂尔多斯市仲裁服务中心,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34号仲裁大厦仲裁委员会7楼-703室。
五、响应文件内容
1.报价单(包括总报价单和分项明细单);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均加盖公章且不退;
六、联系方式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34号仲裁大厦仲裁委员会7楼-703室;
联系人:娜木热,0477-8379162。
鄂尔多斯市仲裁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30日